学校秉承“致用致美”的校训精神,贯彻“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人本发展”的办学思路,坚守“德育为魂、能力为本、精艺为径、致用致美”的办学理念,主动适应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公办

3.办学层次:大专

4.学校国标代码:13921,省编代码:4366

学校创建于1975年,1999年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200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湖南唯一的艺术设计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示范校。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分类

1、报名条件。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或职高对口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普通高考或职高对口高考报名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招生类别。根据考生不同情况设置A、B、C、D、E、F、G、H八个类别,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对应的类别报考,具体分类如下。

A类:应届普通高中美术类考生(有学考成绩和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

B类:应届普通高中非美术类考生(有学考成绩、无专业省统考成绩);

C类:应届职高对口美术考生;

D类:应届职高对口服装考生;

E类:应届职高对口职高计算机类(会PS软件操作)考生;

F类:应届普通高中、职高对口体育特长考生;

G类:其他考生(含应届普高学考有效成绩不全的考生,往届普高、职高考生,其他应届职高对口类别考生等)。

H类:退役军人

第四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1800人,具体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

校区 二级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单招
计划
长沙
基地
湘绣艺术学院 550125 刺绣设计与工艺(湘绣设计与工艺方向) 三年 80
手工艺术学院(湘瓷艺术学院) 550104 产品艺术设计 三年 60
550112 工艺美术品设计 三年 40
550119 雕刻艺术设计 三年 35
550122 陶瓷设计与工艺 三年 70
550123 首饰设计与工艺 三年 40
 
益阳校区
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550101 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 三年 35
5501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年 460
550117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40
550120 皮具艺术设计 三年 70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440101 建筑设计 三年 40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80
550110 展示艺术设计 三年 40
550114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250
视觉传播设计学院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120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三年 80
550121 包装艺术设计 三年 40
数字艺术学院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100
550109 游戏艺术设计 三年 40
550116 动漫设计 三年 80

退役军人单列招生计划10人,自行选择专业报考。退役军人优先录取,录取后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形式。

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为7500元/年,其他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2023年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五章 考试内容及形式

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统一组织考试,根据考生来源类别不同,分别进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机试实操+面试)。由学校自主制定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办法,经省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及形式见下表:

考生分类 分类
代码
考试内容及形式
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应届普高
美术类考生
A 使用语文、英语、政治三科学考成绩 使用湖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面试(40分)
应届普高
非美术类考生
B 使用语文、英语、政治三科学考成绩 笔试 :创意徒手画(160分)
面试(40分)
应届职高
美术类考生
C 笔试
(语文、英语、政治)100分
笔试:素描(160分)
面试(40分)
应届职高
服装类考生
D 笔试
(语文、英语、政治)100分
笔试:手绘-服装设计(160分)
面试(40分)
应届职高计算机类,会PS软件操作的考生 E 笔试
(语文、英语、政治)100分
上机考试:图形图像设计(PS软件操作)(160分)
面试(40分)
应届普高、职高体育特长考生 F 笔试
(语文、英语、政治)100分
体育特长技能测试(160分)
面试(40分)
其他类考生
(含退役军人)
G、H 笔试
(语文、英语、政治)100分
笔试:创意徒手画(160分)
面试(40分)

第六章 考试内容、免试及综合分计算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1)A、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直接使用普高学考的语文、英语、政治三科总成绩;(2)C、D、E、F、G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测试语文、英语、政治三科。

2.职业技能测试:(1)A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直接使用湖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B、C、D、E、F、G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笔试由我校自主命题测试。

3.面试: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4.免试对象及计分办法:(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由我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3月9日前将本人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hnmeida_zsc)发送至学校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免试政策。

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A类考生综合分=普高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外语、政治)三科总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B类考生综合分=普高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外语、政治)三科总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C、D、E、F、G类考生综合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机试实操成绩+面试成绩

以上各类的综合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第七章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欢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下的6个专业进行填报,并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剂,考生只能在同一类别的专业内调剂。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如下:

1.报名时间:2月21日-28日

2.报名通道:或潇湘高考app;

3.一志愿网上缴费时间:3月4日前完成(考试费:80元/人)

4.一志愿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9-10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微信公众号:湖南工艺美院招生处(hnmeidazsc)完成缴费、准考证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5.一志愿考试时间:3月11-12日。

一志愿录取完成之后如计划有缺额,再公布二志愿的缴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的具体时间。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考室参加考试和面试,逾期视为弃考。

第八章 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先录取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若计划未录满,则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计划。

2.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根据各类别的实际参考人数比例确定的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类别的招生计划与各类别参考人数比例保持基本均衡。

3.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还有剩余计划、学校再组织报考我校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考试,录取原则不变。

4.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高从到低排序,如综合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职业技能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外语、政治)成绩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在各类各专业计划数内择优录取,若分数不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则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分数不满足所有志愿专业录取,服从调剂者将录取到相同类别计划有空缺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按照考生的实际参考情况,划定各类别各专业的录取合格分数线,严格按照各类招生计划数实施录取,如某个类别或专业生源不足且计划未录满,则将招生计划安排录取相同类别的第二志愿考生。

2.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出的计划,在同一类别考生中依序录取成绩合格考生,若生源仍然不足,再组织相关专业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为4月8日-9日,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与第一志愿考试一致。

3.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各类别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九章 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事项 备注
1 2月21日-28日 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  
2 3月4日前 缴纳考试费 微信公众号上自助缴费、打印准考证
3 3月9日-10日 下载并自助打印准考证
4  
3月11日
 
A类考生  面试 8:30-12:00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C、D类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8:30—9:30
职业技能测试:11:00—12:00 
面试:13:00—17:00
 
3月12日
 
B、E、F、G类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8:30-9:30
职业技能测试:10:00-12:00
面试:13:00-17:00
5 3月17日 考生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相关信息将在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中公布查询方式
6 3月20日 公示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名单
7 3月21-22日 一志愿录取确认
8 3月23-28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
7 3月30日 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 4月上旬 公布第一志愿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章 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纪检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一章 附则

1.本章程由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单独招生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等同普通高考录取,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学。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如色盲色弱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招生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6.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栖霞路135号(益阳校区),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腾辉路76号(长沙基地)

纪检监督电话:0737-4111793

学校网址:

招生网:

内容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