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发〔2022〕54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为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12600,省编代码为4715。

5.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23个,招生总计划1925人,含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5人。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组一

系别 专业 学制 单招计划数 学费(元/年)
建筑工程系 工程造价 三年 50 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60 506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60 4600
生物工程系 动物医学 三年 150 3000
宠物医疗技术 三年 50 3000
药品生产技术 三年 50 4600
现代农业技术 三年 40 3000
信息技术与创意系 广告艺术设计 三年 80 5500
电子商务 三年 150 3850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年 80 5500
财会工商系 现代文秘 三年 50 350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130 3850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50 3500
旅游管理 三年 65 4600

专业组二

系别 专业 学制 单招计划数 学费(元/年)
电梯工程学院 电梯工程技术 三年 150 5060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45 506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130 5060
汽车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90 506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80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90 5060
信息技术与创意系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80 858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120 4600
软件技术 三年 75 8580

(二)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招生计划15人。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1.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2.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4.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设专业服从志愿。

5.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可在专业组一和专业组二中任选2个专业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可跨专业组一和专业组二调剂);中职考生可在专业组一或专业组二中选择2个专业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不可跨组)。

6.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及时间:考生须在2023年2月21日9时-2月28日17时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资格证明材料(须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103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获奖中职毕业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证书,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证书。

7.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1日—5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官网,网址:。

8.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8日—10日(一志愿考生),4月6日—7日(二志愿考生),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官网,网址:。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5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103办公室现场办理,未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一)考试内容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分别组织进行。其中,对于有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成绩”)的考生,直接使用学考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

(3)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专业组、退役军人考生进行分类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测试;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相关专业的特点,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测试。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2.对于有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直接使用学考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应届普通高中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退役军人可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4.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5.成绩计算方法:

(1)“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有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总分=学考成绩/学考成绩满分×2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60。

(3)中职类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退役军人: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考试安排

填报我院一志愿考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如我院单招计划未完成,将组织填报我院二志愿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一志愿考生:
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00
 
二志愿考生:
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10:00
 
  文化素质测试 +
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类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
(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考生)
90分钟

备注: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2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60分。

2.考试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报名后,应主动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和学院官网了解最新信息。

第五章 录取日程安排

1.预录取名单公示:2023年3月下旬,网址:。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

2023年4月初,网址:。

3.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3年8月,同我院普通高考通知书一起寄出。快递单号查询网址:。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在校学习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3.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4.首批录取退役军人考生,退役军人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再录取其他类别考生。

5.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6.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7.当出现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再比较其他成绩,比较顺序如下: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考成绩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学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3)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8.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弄作虚假获得报考资格;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10.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11.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

1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院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院成立了爱心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

5.退役军人学费资助及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纪检监督电话:0739-5300970

内容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