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发〔2022〕54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为: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高职高专(民办)学校。

4.学校国标代码为:14072,省编代码为4788。

5.学校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总计划4200,招生专业35个。(不含方向;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含退役军人计划)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1 西方语言学院 商务英语 200 18800
2 西方语言学院 小学英语教育 100 19800
3 西方语言学院 应用法语 100 18800
4 西方语言学院 应用西班牙语 80 18800
5 西方语言学院 应用外语(葡萄牙语) 50 18800
6 西方语言学院 应用德语 50 18800
7 西方语言学院 应用俄语 50 18800
8 西方语言学院 应用外语(意大利语) 50 18800
9 东方语言学院 应用日语 300 18800
10 东方语言学院 应用外语(印度尼西亚语) 50 18800
11 东方语言学院 应用泰语 50 18800
12 东方语言学院 应用韩语 50 18800
13 东方语言学院 应用阿拉伯语 30 18800
14 医学健康管理学院 护理 750 20800
15 医学健康管理学院 助产 100 20800
16 医学健康管理学院 中医康复技术 100 20800
17 医学健康管理学院 医学美容技术 100 20800
18 医学健康管理学院 老年保健与管理 20 20800
19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0 20800
20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120 20800
21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智能建造技术 60 20800
22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软件技术 50 20800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软件技术(JAVA软件开发方向) 50 28800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50 28800
23 教育与艺术学院 音乐传播 80 21800
24 教育与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60 21800
25 教育与艺术学院 学前教育 400 19800
26 教育与艺术学院 休闲体育 50 19800
27 教育与艺术学院 舞蹈教育 50 21800
28 教育与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00 25800
29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17800
30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100 17800
31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跨境电子商务 100 17800
32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100 17800
33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0 17800
34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100 17800
35 涉外经济管理学院 空中乘务 50 17800
36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合作方向) 50 28000
37 国际教育学院 护理(国际合作方向) 50 28000
38 国际教育学院 空中乘务(国际合作方向) 20 28000
39 国际教育学院 应用外语(国际合作方向) 50 28000
40 国际教育学院 艺术设计(国际合作方向) 10 28000
    4200 ——

(二)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所有专业均可填报,招生计划200人。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1.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8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4.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只考虑录取前2个专业),设专业服从志愿。

5.退役军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到招生就业处服务窗口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高考报名身份界定表;②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③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报名费缴纳:第一志愿考试报名费缴纳时间:2023年3月01日—07日;

第二志愿考试报名费缴纳时间:2023年4月01日—06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zsw/,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外招生直通车。

7. 准考证打印:第一志愿:2023年3月08日—10日,第二志愿:2023年4月06日—07日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外招生直通车。【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服务窗口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四章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科目安排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应往届考生: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以下简称一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以下简称二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2.退役军人考生:

需参加我院组织的 “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0%。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考试内容
第一志愿时间:2023年3月11日

第二志愿时间:2023年4月8日
文化素质测试
(二类考生)
90分钟 文化素质测试考核内容为语文、英语基础科目知识等。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为职业适应性能力、职业技能、面试等。
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
90分钟

备注: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形式待定;其中面试为合格性测试,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考试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录取日程安排

1.预录取名单公示:

第一志愿:2023年3月中旬;

第二志愿:2023年4月中旬,网址:/zsw/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

第一志愿:2023年3月下旬;

第二志愿:2023年4月下旬,网址:/zsw/

3.预录取通知单下载:

2023年6月上旬,网址:/zsw/

4.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3年7月上旬,快递单号查询网址:/zsw/

注:所有录取时间安排也会同时公布在湖外招生直通车公众号上,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一类考生、二类考生、退役军人三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一、二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一、二类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5.退役军人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

6.第一志愿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不进行调剂录取;第二批次按先递补(遇第一批次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录取。

7.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

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到校就读。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我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且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

8.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9.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用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前面1-8条规定录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11.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1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由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5.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等。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院党委成立了爱心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zsw/

纪检监督电话:0731-88560081

内容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