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 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 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 300 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113 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 28 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五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9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7 个。具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政 策制定、计划分配、组考、评卷及录取全程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担任,组员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相关学院及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教务处在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负责具体起草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校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免试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数为准。
(一)普通计划。即面向 2023 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
(二)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学校将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1.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我省户籍且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2. 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 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 2023 年 3 月底)获奖的两 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 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八条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自身办学情况,2023年开放 8 个专升本招生专业,总计划招生数 300 人。原则上考生须按照省教育厅《湖南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规定,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学校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序号 |
招生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1 | 普通招生 | 100701 | 药学 | 25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理学学士学位 |
2 | 普通招生 | 101101 | 护理学 | 90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理学学士学位 |
3 | 普通招生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20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理学学士学位 |
4 | 普通招生 | 120202 | 市场营销 | 35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
5 | 普通招生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5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工学学士学位 |
6 | 普通招生 | 100801 | 中药学 | 30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理学学士学位 |
7 | 普通招生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20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理学学士学位 |
8 | 普通招生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25 | 独立成班,毕业授 予理学学士学位 |
9 |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 | / | 专升本计划内专业 |
30 |
/ |
10 | 竞赛获奖学生 免试招生 |
注:目前公布招生计划为我校上报计划数,最终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第九条 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免试计划除外),每个专业设置 3 门笔试科目,分别为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 90 分钟,满分 100 分。具体如下:
序 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目一 (参考教材) |
科目二 (参考教材) |
科目三 (参考教材) |
1 |
100701 |
药学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有机化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ISBN:9787117218528) |
药剂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ISBN:9787117223805) |
2 |
101101 |
护理学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护理学基础 (人民卫生出版社 ISBN:9787117242257) |
内科护理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ISBN:9787117242028) |
3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普通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3236879) |
心理学研究方法 (厦门大学出版 ISBN: 9787561574041) |
4 |
120202 |
市场营销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管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ISBN:9787040458329) |
推销学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5439414) |
5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有机化学 (科学出版社 ISBN:9787030656063) |
食品工艺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ISBN:9787501956098) |
6 |
100801 |
中药学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中药学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ISBN:9787513233712) |
中药鉴定学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ISBN:9787513234122) |
7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正常人体解剖学 (上海科技出版社 ISBN:9787547846407) |
临床基础检验 (人民卫生出版社 ISBN:9787117201063) |
8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英语 (上海外语 教育出版社) |
正常人体解剖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ISBN:9787117171496) |
康复评定学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ISBN:9787513242509) |
注:以上考试课程均以我校本科教材为参考资料,考试内容不设重点。
第四章 缴费及考试
第十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印发《关于同意收取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费的通知》 (湘教函〔2020〕73 号),湖南省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 考试需交纳考试费,收费标准为 130 元/人次。
(一)缴费方法:扫描我校非税账户考试费缴费二维码,登录建行网银输入考生身份信息进行缴费,或者登录建设银行 APP,进入“悦享生活”--“学校教育”--“考试报名费”--选择湖南中医药大学--输入身份证号验证通过后即可缴费。
(二)缴费时间:参加普通文化课考试的考生缴费时间为 4 月 5 日-4 月 11 日 24:00,免试生测试将在 4 月 1 日前完成,缴费时间需提前,具体见后续通知。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一条 我校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定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考生须在 4 月 19 日-21 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录取。
第十三条 免试生录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免试生的录取工作提前进行。
(一)学校面向所有免试生制定统一的不分专业的测试(测试办法见附件),并分为退役生和竞赛生两个类别依据统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两类免试生录取比例保持一致。
(二)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三)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依次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按学校其他招生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大于计划数的专业)的平均录取率进行录取(如遇小数位,均舍弃)。
第十五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不得低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常规录取比例(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则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十六条 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学校将按程序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申请追加计划完成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考生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物价局湘发改价费〔2016〕 668 号、〔2017〕915 号文件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收费参考标准见下表)。具体收费标准级项目以新生报到前发放的入学须知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住宿费(元/年) |
1 |
药学 |
7500 |
960 |
2 |
护理学 |
7500 |
960 |
3 |
应用心理学 |
4500 |
960 |
4 |
市场营销 |
5000 |
960 |
5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900 |
960 |
6 |
中药学 |
7500 |
960 |
7 |
医学检验技术 |
7500 |
960 |
8 |
康复治疗学 |
7500 |
960 |
第十九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二十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 业园学士路 300 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
邮编:410208
咨询电话:0731-88458342监督电话:0731-88458952
学校官方网址:
学校教务处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3 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实行。学校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内容来源:湖南中医药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