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国标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09

  办学类型:应用型本科高校(民办)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专升本招生章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符合《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三)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七条 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等22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含竞赛获奖免试生计划11个、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计划76个):

专业代码 本科专业名称 专业大类 招生计划
(含免试生计划)
学费/年
050101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文文学类 25 18600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工商管理类 5 18600
050201 英语 外语语言文学类 20 18600
050262 商务英语 外语语言文学类 15 18600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类 30 21300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类 30 21300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机械类 30 213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类 35 21300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计算机类 35 21300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类 10 21300
090102 园艺 植物生产类 15 17800
090501 林学 林学类 30 17800
090502 园林 林学类 35 17800
090601 水产养殖学 水产类 6 17800
120204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类 30 20800
120402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类 15 18600
120601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5 18600
12080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类 17 18600
120902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类 10 18600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设计学类 30 21300
130503 环境设计 设计学类 30 2130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设计学类 30 21300

  注:与2021年级学生相同,执行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相同学费标准。

  第五章 考试考核

  第九条 2023年专升本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十条 学校“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22—23日,考试地点: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第十一条 按普通类考生和免试生分类进行。普通类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150分钟。免试生参加考核,考核方式由学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荣立军队三等功及以上的免试生免于参加考核。

  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普通考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免试生录取。学校对免试生录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相关规定执行,在普通考生考试前全部完成。

  第十五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专升本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 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采取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二十条 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邮编:415101

  招生网址:/zsindex.html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内容来源: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