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校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英文全称:Swan College,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12656;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与湖南旺湘科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招生咨询电话:0731-88509596,监督电话:0731-89814001;学院网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等相关规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复议考生申诉,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四条 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有关专升本招生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上报相关数据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五条 我院招生计划由普通计划、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生计划、免试计划等类型组成。

  第六条 普通计划即面向2023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

  第七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第八条 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我省户籍且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3 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九条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综合考虑教育厅计划设置要求以及我院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我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2306名(含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51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353名),招生专业17个,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
合计 其中免试招生
退役大学
生士兵
竞赛获
奖学生
1 020301 金融学 金融学类 55 353 51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贸易类 70
3 12080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类 70
4 120203 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 210
_5 120901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类 110
6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类 80
7 120202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类 140
8 120204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类 110
9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设计学类 80
10 130503 环境设计 设计学类 150
11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与影视学类 60
12 082803 风景园林 建筑类 50
1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300
14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 211
15 080902 软件工程 计算机类 330
16 050201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210
17 050101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70
注:招生计划最终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条 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学院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院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三)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五章 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 2月13日至2月17日,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3 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因2023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安排在 2023年3月举行,参赛学生先以普通类学生身份参加报名及填报志愿。赛事结束后,获奖学生填报免试志愿,经资格审核后按职业技能竞赛类学生进行免试录取。

  第十四条 3月20日至3月24日,所有考生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4天考生可实时查看各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

  第十五条 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我院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退役大学生按照《湖南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结束后,学院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并提交确认。

  第十七条 具体报名要求及操作细则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和变化为准。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八条 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其中,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只要参加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免试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第十九条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 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共三门,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如下表,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1 金融学
020301
①大学英语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①大学英语
②宏观经济学 ②宏观经济学
③金融学 ③国际贸易实务
3 电子商务
120801
①大学英语 4 会计学
120203
①大学英语
②管理学 ②管理学
③电子商务概论 ③会计学基础
5 旅游管理
120901
①大学英语 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①大学英语
②管理学 ②管理学
③旅游学概论 ③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7 市场营销
120202
①大学英语 8 财务管理
120204
①大学英语
②管理学 ②管理学
③市场营销概论 ③财务管理学
9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①大学英语 10 环境设计
130503
①大学英语
②现代设计史 ②现代设计史
③设计表现1 ③设计表现2
11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①大学英语 12 风景园林
082803
①大学英语
②广播电视概论 ②风景园林基础知识
③编导创作 ③风景园林场地设计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①大学英语 14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①大学英语
②数据库系统原理 ②电路分析基础
③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③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15 软件工程
080902
①大学英语 16 英语
050201
①大学英语
②数据库系统原理 ②英语阅读
③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③英语语法与写作
17 汉语言文学
050101
①大学英语      
②现代汉语
③文学概论

  第二十一条 考试(测试)时间

  2023年3月30日-31日: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023年4月22日-23日:文化课考试

  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及相关调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或通过学院官网另行发布。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前进行,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湖南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6月初进行。学院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第二十五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采取“进一法”计算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二十六条 按要求对所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第二十七条 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比对核查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并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打印录取名册。学院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毕业学历及学位

  第三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且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位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缴费

  第三十三条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缴费时间为4月11日-14日8:00-14日17:00。考试费通过微信缴纳,不支持其他缴费方式.

  第三十四条 未缴纳考试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三十五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当年批准的学杂费标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由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湖南省有关政策变化,学院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内容来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官网